第一经济网欢迎您!
当前位置:首页>第一经济网 > 蓝筹股 > 正文内容

创业板股票交易的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规定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规则

创业板股票交易的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规定:

【1】通过竞价交易,其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,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;

【2】通过盘后定价交易,其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。

【3】通过大宗交易,大宗交易无单笔申报数量上限限制。

盘后定价交易的时间规定:

【1】申报时间:交易日09:15-15:30,开市期间停牌的,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,不支持夜市委托。

【2】交易时间:交易日15:05-15:30,当日15:00处于停牌状态的,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。

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规则:

【1】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,以收盘价为成交价、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;

【2】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,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;若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,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;

【3】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,融资融券账户可以参与创业板、科创板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(仅支持担保品买卖)。

关键词: 创业板股票交易的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规定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规则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 创业板购买数量限制 创业板交易最低数量 科创板交易单笔买入不低于 股票最大交易数量

标签阅读


}